“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丹大高速公路顶管工程招标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对上述招标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为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力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开标地点: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1、招标内容:“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D1820输水管线顶管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一标段:丹大高速公路一段(12+910―13+020),长约110米;二标段:丹大高速公路二段(31+880―31+980),长约100米;工期:1个月。建设地点:金州新区、普兰店市。
2、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无不良信誉记录;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不良信誉记录,目前无在建工程(含正在建设工程及公示期内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报名前连续三个月(2014年12月、2015年1月、2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须提交以下内容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会保险证明;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是指企业近5年(2010年2月1日-2015年1月30日) 承揽的管径D1220及以上钢管管线铺装工程 (工程要求为供水管线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官方网站)。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73号海印长城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购买标书时须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
4、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标书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5万元/标段。
6、招标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磊0411-66999905。
7、招标代理: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兴伟0411-88144949,传真:0411-88134535。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