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城区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中山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人:朱文鉴 2015-02-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余姚市城区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中山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已由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余发改基[2010]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 2015-026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中山路(东江??中山路与阳明东路路口),工程包括DN630PE实壁管(牵引)约512米、DN250PE实壁管(牵引)约170米、DN1200PE实壁管(开挖)约44米、DN1200顶管约172米、DN800球墨铸铁管约512.5米、一体式泵站一座、埋地式泵站一座及各类检查井、工作井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工程类别:三类工程;招标范围:管道铺设、各类检查井及工作井、泵站等。工程造价约950万元,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共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增加第3.4、3.5款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 / 业绩,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临时建造师使用相关规定,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但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浙江省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及身份证,可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 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3.5.1经向人民检察院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5.2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5.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将原第4.1条~第4.3款细化如下: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施工图及地质勘察资料,③工程量清单。(①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自备)
4.3 投标人必须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的“投标人注册”栏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按余姚市招标中心关于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项目采用“网上支付系统”和“投标文件电子接收系统”的通知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增加第5.3、5.4条
5.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须通过基本账户缴纳) ;递交户名: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账号: 9406 0155 2600 00269 ;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10 日 上午 10 时 30 分。
5.4 已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余姚市建筑业企业按余招中心〔2014〕2号文件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它
(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保证金扣除制度,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足及更换实行违约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本招标项目将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影像考勤制度,具体按照《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城区西环北路599号
电话:0574-22687010
联系人:叶泽春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玉立路183号
电话:0574-62835953
联系人:孙周珉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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