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信息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4年第18批自行招标项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朱文鉴 2014-11-13
1  招标条件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4年第18批自行招标项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FWZ1418)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需求一览表”。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 专用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近5年内完成同类规模及以上工程施工3项及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施工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吴中路39号辅楼209室进行报名验证。报名成功后,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后,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03日9:30时,地点为吴中路39号辅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03日9:30时,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 .com.cn )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39号辅楼

邮编:200235

联系人:邹文中

电话:51195538

传真:51531484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风支行

账号:98090158000000021

收款人名称: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表:需求一览表

2014年11月10日

9 招标公告附表:需求一览表

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标

包号

包名称(工程名称)

项目

地点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一、分标名称:施工

1

01

01

林海公路 (东佳路至立跃路)及立跃路(林海公路至万芳路)排管工程

上海

排管(含非开挖)

120

1265.22

500

10

1  招标条件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4年第18批自行招标项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FWZ1418)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需求一览表”。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 专用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近5年内完成同类规模及以上工程施工3项及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施工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吴中路39号辅楼209室进行报名验证。报名成功后,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后,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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