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佛山新城道路综合管廊投料口、风口饰面板维修工程;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佛山新城;
4、项目概况及规模:佛山新城综合管廊位于道路上部的投料口以及通风口装饰面板出现了破损以及缺失现象,影响城市形象。为达到城市考评对市政设备设施的相关要求,提升新城的城市形象,拟统一对破损和缺失的装饰面板进行维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9359.23元;
5、工作内容:佛山新城道路综合管廊投料口、风口饰面板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
7、承包方式:按总价包干方式承包;
8、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49359.23元。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如委托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包含总公司公章授权及法人代表授权);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施工企业。且已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二者选一均可):
(1)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及投标人本单位的聘任文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间
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4月28日9:00到10:00到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418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0757-29838180。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业绩证明(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建造师证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培训证、聘任文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半年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委派的项目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岗位证或执业资格证((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半年社保证明(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10)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
(11)施工技术方案;
(12)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处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9359.23元。本工程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六、评标办法
1、评标采用投票法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料、投标报价、投标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选,并以投票形式决定,最终以通过票数为评委成员数一半或以上且得票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票次多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2、本工程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七、工程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工程结算方式: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且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及完善结算手续支付至结算价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 5%的质保金。
八、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
九、验收要求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6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十一、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投标承诺函
附件二:投标文件索引表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来源:佛山新城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