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信息

新建电缆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人:朱文鉴 2014-03-10

长安镇越川路(汉帛路至长河路段)新建电缆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海宁 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长安镇越川路(汉帛路至长河路段)新建电缆管道 工程

工程内容

包括Φ200/12MPP电缆保护管顶管(8孔)约120米,Φ200/8PVC-C电缆保护管(8孔)开槽施工约360米,电缆井12座及附属工程等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等 。

工程地点

海宁市长安镇

概算投资

约95万元

工程规模

包括Φ200/12MPP电缆保护管顶管(8孔)约120米,Φ200/8PVC-C电缆保护管(8孔)开槽施工约360米,电缆井12座及附属工程等。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报名地址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报名时间

2014 年 3 月 4 日—2014年 3 月 6 日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HNCA2014-29

联系人

吕浩杰

联系电话

693311

报名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 ;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任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B类证书;5、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长安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长安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长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建设单位: 备案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三类人员”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二个岗位的A类证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 ( 或建造师 ) 资格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6

企业类似 业绩

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1个(单个合同价要求 50万 元及以上),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 (必须提供)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

进嘉施工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8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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