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信息

乐从医院外线电缆迁改工程

发布人:朱文鉴 2014-01-29
从医院外线电缆迁改工程

ZJ-2014-0600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从医院外线电缆迁改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 200 万元 ,工期: 90 日历天 。

乐从医院外线电缆迁改工程,主要包括高压柜、直流屏的安装,电缆、电缆保护管的敷设、顶管的敷设,隔离开关、避雷器、铁塔引下装置安装,电房内照明设备安装,配套工具及标志牌的安装,接地装置的安装,柜基础、电缆井的砌筑,系统的调试;以及拆除电缆及分支箱等配套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必须同时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审查备案(具体备案单位详见佛供电生[2012]24号或[2013]13号文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3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审查备案(具体备案单位详见佛供电生[2012]24号或[2013]13号文为准);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1.6本工程不接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30日至2014年2月12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报名。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即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30日至2014年2月12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即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 指定账户: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户名:张思中,账号:6223228801001533 (只接受以银行柜台出具的存款回单为依据,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存款的回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2月18日 下午2时30分 ,地点为: 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一号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 乐从镇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和乐从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lecong.gov.cn/)“招投标公告”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相应专业一级,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需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5 、 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并参与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查核对,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如果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到达现场验明身份并签到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开标会议整个过程的,必须由本企业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在本企业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均无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作弃权投标处理。

10.6、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757-28331508

传 真:

地 址:乐从镇德华路A41号

邮 编:5283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7-22317163

传 真:0757-22317173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南路16号四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电 话:0757- 28331177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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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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