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L-20131122053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乐从镇横三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一标段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乐从)字〔201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600(万元),工期:200(天)。
本项目是乐从镇横三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工程一标段,项目为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道,东接新桂路,西接规划市政道路并最终西延至S121省道(原325国道)。本次工程范围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0+000~K0+740,全长0.74公里。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排水、照明等。
工程内容包括: 1、道路工程;雨水管道铺设长度为1534.8米,II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最大管径φ1350mm;HDPE双壁波纹管,最大管径φ300mm;HDPE双壁波纹管,最大管径φ300mm;污水管道铺设长度为744米,HDPE双壁波纹管,最大管径φ400mm;2、交通工程:交通标志线制作:3、道路鱼塘回填:对路基范围内的鱼塘进行清淤换填(填砂)处理;4、照明工程:包括室外配电箱制作安装、路灯安装、路灯电源由箱变的低压电源供给,敷设380V-电力电缆、电气配线,敷设电缆保护管及顶管,砌筑电缆井,路面破除修复等工程造价约120万元。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4.1 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招标人另行通知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 , 户名:罗裕坚 ,帐号:44-463000460227259 。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17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10.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 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现场并采用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 其他事项
10.4.1开标前不对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2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建造师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A)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B)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须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28331507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22319703
传 真:0757-22319700
地 址:顺德区大良德元路2号汇峰商厦4座202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0757-22836708、22836735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