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东沩溪截污管道工程钢筋混凝土顶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宁乡县东沩溪截污管道工程钢筋混凝土顶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东沩溪截污管道工程钢筋混凝土顶管项目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3-43委托代理编号:0003780
3、采购项目预算:177.175万元
4、采购内容:
(1)本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应根据工程实际需求确定。
(2)投标人不得将同一项目拆开投标。
(3)本次采购包括货物的购置、运输保险保管、送货至指定地点、施工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其中,管材生产厂家须提供施工技术指导,密封橡胶圈、灌浆嘴、缓冲垫圈等辅助材料均由管材生产厂家配套提供(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费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① 生产厂家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 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复印件(明细须涵盖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及以上范围)、③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 11月 19日起至 2013年 12月 3日,每日上午 08时到 12时,下午 2:30时到 0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生产厂家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等以上证件复印件(备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10、招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0日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9:00。
12、开标地点: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附楼)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开标前查验以下资质:①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附年审页)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生产厂家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以上均为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开标前单独提供供查验。未携带或携带不全者或其证件未年检、有效期已过者,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住建局6楼)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话:13875883594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31-87887809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