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新区电力管道埋设工程Ⅱ标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长安新区电力管道埋设工程Ⅱ标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新区,开元路(仰山路 -110Kv 长安变)南侧、越川路(开元路 - 汉帛路)东侧和汉帛路(仰山路 - 修川路)南侧。
2 、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括Φ 200/12MPP 电缆保护管顶管( 15 孔)约
715 米 ,Φ 200/12MPP 电缆保护管顶管( 8 孔)约 140 米 ,Φ 200/12MPP 电缆保护管顶管( 1 孔)约 70 米 ,Φ 200/8 ( 10 ) PVC-C 电缆保护管( 15 孔)开槽施工约 1830 米 ,Φ 200/8 ( 10 ) PVC-C 电缆保护管( 12 孔)开槽施工约 115 米 ,Φ 200/8PVC-C 电缆保护管( 8 孔)开槽施工约 480 米 ,电缆井 73 座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工程量清单。3 、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 900 万 元,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资质 ,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9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 459 号三楼)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 2 、报名人本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营业执照;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资质证书; 6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 B 类证书; 7 、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4.4 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 IC 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连杭经济区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农发区管委会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jhnztb.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 459 号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吕 先生 联 系 人: 吴 女士
电 话: 13511283311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13 年 10 月 23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市政 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 B 类证书复印件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 2009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市政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要求500万元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复印件,提供的资料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办法处理。(每个业绩提供的上述资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项目经理 业绩 |
具有 2009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市政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要求500万元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复印件,提供的资料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人选,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办法处理。(每个业绩提供的上述资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 附证书复印件) |
9 |
流动资金 |
具有3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需提供企业财务承诺书(正本中要求为原件)。 |
10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11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2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