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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西部给排水管道BT(投资建设——移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人:朱文鉴 2013-04-12
海宁市西部给排水管道BT(投资建设——移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海宁市西部给排水管道 BT (投资建设—移交)项目施工监理 ,具体 由 以下表式中的三个工程的施工项目组成,其分别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分别为 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和 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经 海宁市BT项目融资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海融资领[2013]1号文 批准以 BT [投资建设-移交]方式 筹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工程名称(施工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批准文号建安工程投资(元) 
1海宁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出厂总管工程Ⅵ标段(学院路~桑梓路)给水工程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海发改投[2011]426号2500 万 
2海宁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出厂总管工程二期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海发改投[2013]153号1500 万 
3海宁市西部(周王庙泵站~连杭1号泵站)污水管道工程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发改投[2013]154号2000 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概况 
2.1.1 “海宁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出厂总管工程Ⅵ标段(学院路~桑梓路)给水工程” ,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如下:供水管道从学院路西侧为起点沿S101省道北侧直至桑梓南路东侧,新建DN1200供水管道总长约 7.6KM (含12座管桥),主要管道材质采用PCCP管、球墨铸铁管、钢管等,顶管采用F型钢筋混凝土套管、管桥采用钢管;建安费用约2500万元; 
2.1.2 “海宁市第二水厂扩建配套出厂总管二期工程” , 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如下:供水管道从桑梓南路东侧为起点沿S101省道北侧,交盐乌公路时沿盐乌公路西侧,从盐官下河北至卫湖路段沿盐乌公路东侧,新建DN1200供水管道总长约 4.8KM (含6座管桥),主要管道材质采用PCCP管、球墨铸铁管、钢管等,顶管采用F型钢筋混凝土套管、管桥采用钢管;建安费用约1500万元。 
2.1.3 “ 海宁市西部(周王庙泵站~连杭1号泵站)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业主为 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概况如下:污水分为污水管道和泵站,其中污水管道起点为周王庙泵站DN600出水管,沿S101省道南侧边线外向西铺设至昂山路处,新建ND600~DN1000污水压力管道总长约 6KM ,管道材质主要采用玻璃钢夹砂管、顶管采用F型钢筋混凝土套管、管桥采用钢管、牵引管道采用PE100聚乙烯实壁管;泵站为扩建周王庙泵站和长安泵站、新建之江泵站;建安费用约2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1 、监理招标内容为以上三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即海宁市西部给排水管道 BT (投资建设—移交)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2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资料整理时间及配合审计时间也包括在监理服务期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 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3 年 4 月 7 日 ,上午 9 时至 2013 年 4 月 11 日 ,下午 17 时,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 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 [2011]6 号) 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IC 卡刷卡办法为只对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泰山港西堍 地 址: 海宁市农发区新兴路 1 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王 羊 联 系 人: 林吉峰 
电 话: 0573-87472263 电 话: 0573-87969599 
传 真: 0573-87472263 传 真: 0573-87969599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华瑞建 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165号新华书店4楼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秦 女士 
电 话: 0573-87369288 13567366595(短号675595) 
传 真: 0573-87369288 
2013 年4月7日 
附件 
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原件(包括业绩原件)要求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2 、所有复印件必须盖投标单位公章。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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