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京市规划局研究制订的《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服务优惠办法》日前已报经市政府批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各类建设项目在使用城市地下管线资料时,将分别享受不同幅度的优惠。
根据规定,城市地下管线资料用于政府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的,经市规划局审查同意后,由市测绘院免费提供现有综合管线资料。
财政性资金全额投入的项目,以及城市道路、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等非经营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提供有效的项目批准文件后,按服务收费标准的30%收取。
电力、煤气、自来水、电信等涉及民生的项目,按服务收费标准的75%收取。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收费为服务收费标准的85%。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