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日,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经过严格的竞争性评审,正式确定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名单,厦门榜上有名。这意味着与此前获得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一起,厦门成为全国惟一一个双试点城市。
近日,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经过严格的竞争性评审,正式确定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名单,厦门榜上有名。这意味着与此前获得国家“海绵城市”试点一起,厦门成为全国惟一一个双试点城市。
海绵城市,形象地说就是要让城市拥有像海绵一样的蓄水能力,充分利用湖、塘、库、池等空间蓄存雨水,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是指通过建设断面较大的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将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各类管线,集中收纳、统一管理,从而减少因频繁挖路造成的浪费和困扰。据悉,厦门成为双试点城市后三年内,将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达21亿元。
据了解,这两项工作都体现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先进理念,都将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厦门连获试点的意义重大。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是厦门的发展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建设“海绵城市”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强城市防洪排涝等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有效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将有利于提升城市景观和市政建设管理水平,塑造国际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强调,厦门连获试点来之不易,各级各部门要乘势而上、扎实推进,确保将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国家有关部委将对双试点工作定期组织评估验收,要以此为契机,将双试点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重要抓手;要确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制定完善的配套措施;要大胆开拓创新、勇于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系列技术规范和运作模式,将试点工作打造成为可示范、可推广的样板工程。
“海绵城市”怎么建 初步方案已出炉
【两个试点】
海沧马銮湾片区(20平方公里)
翔安新城东南部片区(约15平方公里)
作为首批16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厦门将如何建设“海绵城市”,社会资金又将如何参与?这些问题将在《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得到解答。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已经制定完成。
根据初稿,该暂行办法将主要对项目立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开发利用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运营管理等方面做出规范和要求,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理,鼓励对海绵城市设施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推行PPP建设模式,提高运营效果和服务水平,最终稿预计下月出台。
除了原先既定的20平方公里的海沧区马銮湾片区以外,我市还计划新增翔安新城东南部片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计划约为15平方公里。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