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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网探测结果应为施工提供指引

发布人:朱文鉴 2014-03-21

本期话题:昨天下午3时许,石岐区莲峰新村一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工地内供水管道被挖爆。钩机司机说:“施工作业面上都是线路,我们也没有施工图纸,只好凭感觉挖,没想到就把水管挖爆了。”而中山市的地下综合管网线路探测工作早在去年就已经完成。

不能全赖运营方操作不规范

吴江:但凡有点装修经验的人,都知道隐蔽工程的重要性,现如今,家庭装潢的隐蔽工程不仅要给业主提供精确的图纸,一些规范的装潢公司更是用影像的方式制作成光盘交付给业主。正因为隐蔽工程人们看不见、摸不着,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修复时,如果没有确切的资料,就会带来大麻烦。

相比家庭装修,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按理说严谨得多。城市的规划与管理者有责任记录工程的详细信息,并保存好第一手的资料。从这个角度来看,城市“地下管网”成为“地下迷宫”,恐怕还不能全赖运营方操作不规范,倒是城市管理者更应主动反思。

探测成果与现场施工不能断层

王锦南:中山早在去年就完成了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全部成果资料也已提交。但显然这些成果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是仍旧束之高阁。难道在相关部门的眼里,探测成果只是对地下管线情况的总结,而不能为施工提供指引吗?

探测成果与现场施工之间的断层,让司机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凭感觉施工”,这是置供水安全与资源浪费于不顾。相关部门理应尽快让探测成果发挥效用,这才是对探测成果应有的尊重。

地下管道不能“挖了白挖”

余清明:现实中,因道路施工导致地下电缆、煤气管道和自来水管道被挖损的事儿经常发生,对因野蛮施工导致挖损电缆者,应该严肃追究责任。现实中,管道、电缆被人为挖断后,多半由通讯公司、供电供水部门和煤气公司花费人力物力修复了事,鲜见当事单位和个人承担责任。既然前面的人“挖了也白挖”,后面的人当然也就难以吸取教训,不会将挖破管道和电缆当回事儿。如果不追究责任,哪怕我们建立了地下管线系统档案,也一样有人野蛮施工。

让野蛮施工者付出代价

发生意外后,施工单位往往以“不小心”等借口来敷衍,究其根源,一来嫌麻烦图省事,二来违规成本太低,即便是挖破了管线,赔点维修费了事。要解决这一问题,职能部门要出台更加严厉的管理规定和问责机制,并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项工程一旦出现挖破管线的情况,施工方将可能无利可图,乃至要做赔本买卖。如果屡教不改达到一定次数,对不起,你将被踢出中山市场。如果造成严重事故,要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这样一来,野蛮施工者将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赔了夫人又折兵,看谁还敢放肆。

[跟评]


让标志桩发挥应有的作用

程绍德:一般说来,自来水、煤气、供电、网络通讯等管道、线路埋设在地下的,有关单位通常要在附近的地面上设置一个标志桩,如上面标有“下有电缆”等字样。然而这些标志桩的高度往往和地面一致,久而久之常常因为被行人、车辆踩踏碾轧或路面整修而不见踪影。

在韩国一些城市的马路边或人行道上,每隔数十米或几米,就能看到一个直接插入地面的圆形标记。这些标记由铜质或不锈钢的材质制成,大的直径约8- 10公分,小的直径约5-6公分,上面详细标注地下管道铺设的情况和走向。有了这些醒目的标记,再粗心的施工者也不会在如此鲜明的标记下乱挖乱掘,除非是故意破坏。也正因为如此,在韩国施工挖“伤”地下管线的事情很少发生。

当然,先进经验的推广,不仅需要城市管理者提高管理智慧,也需要有完善的城市管理和社会公德来配合。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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