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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廊”建设入法

发布人:朱文鉴 2013-10-10


《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现场 高岗/摄

人民网西安9月18日电(马莉、梁锦、高岗)从2013年10月1日起,《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建设将规范施工无计划性、反复开挖等问题。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9月18日上午,在《条例》宣传贯彻会上,陕西省住建厅厅长杨冠军表示,《条例》于2011年提出,经过两年的充分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于2013年5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一部成熟、符合陕西省实际的创新型法规,标志着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新秩序,推进依法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杨冠军介绍,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发挥城市功能、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广州、深圳、上海、宁波等七个城市较大规模地运用了地下管线,总里程超过135公里,上海市建设了包括世博园在内的多处综合管廊20多公里,杭州、宁波等城市建成了10公里的综合管廊。而陕西省内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宝鸡、汉中等地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经验。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岗/摄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在会上指出,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地下管线施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400亿元。老百姓对现实生活中隔三差五开膛破肚的“拉链路”现象深恶痛绝,“拉链路”对市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干扰与不便。面对格局混乱、利益格局复杂的领域,行政管理措施显得单薄乏力,通过法律让这些领域得到贯彻实施。《条例》历经两届常委会四次审议,是全国首部关于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意义重大。

延伸阅读:

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又名共同沟,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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