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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下月起将给地下管线建档案

发布人:朱文鉴 2013-02-26

 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运行的“主动脉”。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在以往的施工中,动辄就会出现挖断相关管网现象。对此,兰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兰州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兰州市地下管线将实行档案管理,由兰州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统一接收全市的地下管线档案,集中保管地下管线档案,确保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据介绍,从今年3月1日起,兰州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地下工程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应当向兰州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形成档案资料存档。此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一个月内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并且应当取得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核发的《地下管线工程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的档案资料。通过这些措施,将结束目前地下管线“多头无序管理”的局面。

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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