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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通过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办法

发布人:朱文鉴 2012-09-13

长株潭报9月12日讯(记者邓艳红 实习生龙秋霞)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处于无序状态;地下管线管理“各自为政”,随意开挖道路敷设管线的状况,在株洲有望改观。9月11日,记者从株洲市建设信息中心(城建档案馆)了解到,株洲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化(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并即将出台《株洲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新、改、扩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开挖,要报株洲市政府批准。《办法》还要求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采用集约管沟(廊)和非开挖技术进行管线建设(即国外的“共同沟”)。

     改、扩建道路使用后五年内不得开挖
8月26日下午,株洲河西神农城公园大道金座、庆云楚天花园、明月湖社区、泰西社区、珠江花园等区域突然停电。后查实停电原因是施工队将两条10千伏电缆打穿。
随意开挖道路,甚至将地下管线挖断是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处于无序状态下的一个表现。株洲的地下管线种类有17类,管线管理长期“各自为政”,一些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不按规定报建,随意开挖道路敷设管线,施工完毕后不做竣工测量,不编制工程档案。“这样既影响道路质量和使用寿命,又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民生产生活。对自己管理的地下管线,都是一笔糊涂账。”株洲市建设信息中心地下管线科负责人说。
《办法》实施后,地下管线的管理,今后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为避免错挖管线,《办法》规定,管线建设单位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到株洲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地下管线档案,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无现状资料的,要采用可靠方法探测,掌握实际情况后方可施工。覆土前,管线工程要做竣工测量,相关档案资料交株洲城建档案馆归档,并将其纳入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为防止路面被随意开挖,《办法》还规定新、改、扩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开挖,要报株洲市政府批准。
要求采用“共同沟”进行管线建设
防止路面随意开挖,共同沟才是公认的治本之举。
“株洲也有共同沟。”株洲市建设信息中心地下管线科负责人说。株洲仅有的一段共同沟在攸县东城新区,有一段直径为2米的圆形管廊,共2700米长。管廊内汇集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给排水和燃气管道等所有地下管线,管廊设立专门出入口,供维修人员出入。“这2700米长的地下管廊花费了2800万,虽然一次性投入巨大,但一劳永逸,以后再也不用开挖路面了。”
中国城市化进程急剧发展,地下管网铺设各自为政、管理混乱,隐患严重。专家认为,设立地下管网信息库与共同沟,进行集约化管理,是最佳的选择。因此,《办法》在送审时提出“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采用集约管沟(廊)和非开挖技术进行管线建设。”后株洲市主要领导将“提倡”二字改为“要求”,并规定新、改、扩建排水管线要实行雨污分流。

来自:株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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