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信息

青阳镇大楼小区二期雨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人:朱文鉴 2015-10-30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3241510280101
青阳镇大楼小区二期雨污水管网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青阳镇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规模: DN600 雨污水混凝土管道长约 2520米 ,雨污水检查井66座,DN600-HDPE管道顶管长约 120米 ; 发包价:1161506.52元
1.2 工程地点:泗洪县 大楼社区楼尚路南侧、洋青线东侧
1.3 工 期: 6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 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B类考核证书) ;
5.3 其他条件: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7 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为其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下载打印结果告知函,(网为:http://218.94.117.252:12301/)其它省的如果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参照江苏省的直接下载打印。
5.3.8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www.shzbtb.com.cn/newshweb/infodetail/?infoid=e 6100a 458&categoryNum=008); 泗洪县信用办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秀丽,联系电话:052789890167
5.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 本工程采用 网上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 2015 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3日17时30分 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 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
(2)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qggzyjy.gov.cn ) “通知公告”栏目中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86245608。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应当在银行汇款单据的缴款事由中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否则因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其投标项目而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注意事项:
1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
2 、 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 、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青阳镇人民政府 (盖章)
地 址:泗洪县山河路
联系人:李卫东 15896090508 许维民 138157611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26号(旺达食品厂院内向前 400米 )
联系人:周杰 电话:0527-89884280 13852837884
邮箱:603193767@qq.com
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1.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根据中签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1.4.1 条款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4条款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1.4.1 条款规定
企业《信用报告》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1.4.1 条款规定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1.4.1 条款规定
无行贿受贿证明 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为其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下载打印结果告知函,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其它 省的如果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参照江苏省的直接下载打印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1.4.1 条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等同于发包价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符合 3.6.5 规定
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二)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三)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四)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五)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六)特殊情形
当投标人过多时(超过二十家),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可先不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先行由递交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0个号码(不排序),然后评标委员会对10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招标人再从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对应的号码中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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