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YZB2015-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供电工程(10/12/15号中压开关站)10KV电缆线路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文化局以长高发改字 【2013】2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供电工程(10/12/15号中压开关站)10KV电缆线路工程施工。
2.2 工程概况:由66KV达北变电站10KV出口接引至10/12/15号中压开关站;电缆电缆地埋穿保护管敷设,非开挖形式采用顶管施工方式,新建电缆接头井8座,电缆直线井22座,电缆转角井5座,电缆三通井3座,远期预留通信导管共计3238m。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供电工程(10/12/15号中压开关站)10KV电缆线路工程进行施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北区。
2.7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9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
3. 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应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5 日至2015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二套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0月10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31-8936828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层 联系人:张吉庆、杨帆
电 话:0431-81808101 传 真: 0431-8180810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 年9月15 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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