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项目已由肇庆新区行政服务局以肇新行政资 [2015]9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肇庆市鼎湖区渠网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 工程概况:
2.1 项目性质:改造工程; 2.2 工程名称:肇庆新区凤凰大道(北段)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2.3 工程地点:肇庆新区凤凰大道( 321 国道 ~ 水库管理所入口); 2.4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雨水管道全长 1.2 公里,污水管道全长 2.2 公里。雨水管道沿道路采取双侧布置,污水管道沿道路采取单侧布置,新建雨水管径 D600~B × H=2.0 米 ×2.0 米 (箱涵),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 ,雨水过 G321 国道采用顶管施工,顶管管径为 D1800 ; 2.5 招标范围: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控制价: 15535054.34 元; 2.7 工期: 100 日历天;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工程验收规范,达合格工程标准。
三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备案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广东省内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不存在属于同一集团的关系;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相关要求事项:
4.1 投标申请函;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及身份证复印件; 4.3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4.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5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劳动合同及二代身份证; 4.6 投标企业 IC 卡、投标员 IC 卡及投标员证; 4.7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2012 ~ 2014 年度均盈利(以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为准); 4.8 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4.9 投标人对本工程投标报名中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与原件相符的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 A4 纸、装订成册,由投标员、项目负责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到现场报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五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 2015 年 8 月 12 日至 2015 年 8 月 18 日,每日 9 : 30 ~ 11 : 00 , 15 : 00 ~ 16 : 30 (法定公休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区民乐大道区住建局大楼四楼报名室,咨询电话: 0758-2620286 )。
5.3 招标文件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同时 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西江日报发布。
七 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 肇庆市鼎湖区渠网管理中心 唐小姐 0758-2624470
7.2 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郑先生 0758-6982804
招标人:肇庆市鼎湖区渠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5 年 8 月 12 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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