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以 吉发改审批【2012】434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贷款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其中贷款为 70% ,自筹为 30%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监理部分: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东海路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输水管线工程)
施工部分: 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东海路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输水管线工程)
监理部分一个标段,施工部分一个标段。
2. 2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DN700污水输水管线1750m,其中含过长白公路DN1500顶管20m。
2. 3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 生态新区及工业园区
2. 4 计划竣工日期:
监理部分: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施工部分:2015 年 7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 100 日历天 。
2. 5 监理依据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监理部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职,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施工部分: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在近 3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 2 投标人 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 3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 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5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00 时,下午 14: 00 时至 16: 0 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报名后执回执单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1)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证书副本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企业承揽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 招标文件监理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施工标段每套售价 1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市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436-368601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943685961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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