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阳县曹家河城区段污水收集工程,已由寿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县发改审批发[201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寿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顶管工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顶管DN1000共计1195.81米。
2.2建安工程计划投资额:555.4万元。
2.3工程地点:曹家河上游皇玉食品厂至污水处理厂。
2.4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20日,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7日,工期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中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二楼(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报名。
4.2施工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办理)。
4.3上述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西招投标网、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晋中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及信息发布厅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备案单位(公章)
寿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54-3202253监督电话:0354-3201966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恒基商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6月9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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